戀足~狹義上是指人類對同類的足部有特殊興趣,絕大多數見於男性,多指男異性戀者對女性足部的強烈興趣,也有男同性戀的戀足者,則對男性的足部產生強烈興趣。但是,有些男性與男性戀足者並不一定是同性戀,他們只是對男性的腳或襪子特別有性刺激,對身體其他部分或器官卻沒有興趣。這種興趣被稱為戀足傾向或戀足癖。廣義的戀足也包括對穿著於足部的服飾(如鞋、襪等)產生的興趣。

戀足是戀物傾向的一種。

戀足形成的原因至今仍眾說紛紜,但可能形成的原因有很多,可能來自環境與自發性的壓力,或自個人的性慾取向;或因幼年時小孩互相玩弄足部時,又不經意觸及性器官產生興奮而產生的制約行為;亦有可能出於欣賞或愛慕。不過由於相關的研究樣本並不豐富,亦無數據調查與成因分析,大多數人只能就歷史、文化、現代社會環境去推論對足部喜好的成因。

比較合理的推斷,來自社會規範與法律對直接性交的禁忌,轉而追求透過對「隱密處肌膚」(常態下腳穿著在鞋襪內)的慾望追求,在對象「裸露」時得到紓解,可說是生理與社會因素同時混合而形成的特殊慾望。

近來,性學學者與生理學家對戀足的現象有所研究的結果,認為有某些原因,或許可以闡明戀足者在足部與性慾啟蒙之間的關聯:

神經重合說:該論點認為足部的神經與性器官的神經在某些聯繫上是交會重疊的。

費洛蒙(能刺激性慾的揮發性物質)說:該論點認為人釋放費洛蒙的部位中,以足部最重要,這種感知對於某些對費洛蒙敏銳的人有催情作用,也能造成對人足部的親近偏好。

解放說:足部被視為矜持僅次於私處的最後防線,當腳得到裸露或解放,在保守的傳統文化氛圍下,被視為示好或信任的象徵。這個理論的不確定性頗高,因為不代表赤腳的人都有示好的意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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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戀足者對足部(部分也對鞋襪)的喜好有著不同投射,來自各人對審美觀、刺激敏感性、情慾投入的不同。其型態有:

  • 觀看型:此類戀足者對足部有比較多的注意,未必是為了發洩性慾,可能對此充滿特殊想像。這類戀足者有一部分會因為環境的制約或個人控制而無法施行撫摸行為,但另一部分戀足者可能會直接動手觸摸,以實現慾望的滿足。
  • 觸摸型:此類戀足者選擇直接觸摸來滿足性慾,一般場合下不會把這種行為外顯。觸摸型戀足者喜歡與對方進行互動,尤其是腳底和腳趾的動作。
  • 品嘗型:此類戀足者對於足部會有想聞、舔、含的動作來滿足性慾,此部分的戀足者多半都是以腳趾、腳底為舔、吸吮的部分,依照個人習慣,某些戀足者會想要去嗅、舔剛脫下鞋襪的腳,或者在腳上塗抹一些食品以增加自己的性慾,塗抹的物品依照個人習慣為不同。
  • 準性交型:此類戀足者會以生殖器的接觸換取快感,此類型會要求對方對自己的生殖器進行踩.蹂等動作,部分戀足者會享受這種刺激感進而要求對方加大力氣,如:踹.踢等。

戀足者對足部的形象觀點,其實是來自對「手」的另類想像。足部不只適用於行走,某種程度也與手相似,會有類似抓、握、掐的動作行為。而且腳趾的另類性慾意涵與生理上容易引起反射的特性。

一般戀足者最喜愛的腳部位是腳趾及腳底,也有喜歡腳跟、腳弓或腳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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戀足是否為心理變態,長期以來常被廣泛爭論。儘管在多國法律中,任意撫摸他人身體的一部分,都會依照社會秩序維護的理由判決罰則,但私下的戀足行為仍然屬於外人無法介入之領域,除非當事人提出舉發。不過之所以把戀足當作「變態」,仍是受到法律界觀念的影響,甚至可以推溯至宗教或傳統社會規範的潛移默化;真正純粹的戀足行為,仍然只是諸多種類性交流的一部分,亦無所謂「變態」之說。至今,心理學界已經越來越偏向不將此行為當作病理分析以追求「矯正」之道。實際上,越來越多心理學者認為非侵犯性的戀足傾向是自然性慾喜好的一種,並不需要什麼「治療」或「矯正」。

戀足者對於足部的喜愛遠高於性器官。因此,戀足者以得到對象的足部為目標,透過足部發出的氣味、足部的線條、光線照射於腳底凹陷處而產生的陰影、腳底的觸摸感、腳掌的輪廓甚至腳印等而達到性興奮效果。有部份人會偷竊被穿著過的鞋襪來自慰達到射精,亦有人會於大廈間逐層搜索,搜索住戶擺放出來的鞋子,鞋子種類沒有特定,因人而異(狹義的戀足者,只喜歡看到赤足,並不對鞋襪有任何興趣,除非穿著某類鞋能顯露腳丫,例如穿涼鞋、拖鞋而不穿襪子等等)。而且,在部分戀足者的角度來說,足部氣味愈濃烈,他們認為是愈吸引,常常稱這腳臭氣味為真正的「男人味/女人味」。不少同性戀的戀足者甚至連自己的雙腳也產生興趣,可藉由一邊撫摸或吻自己的光腳(或光腳照片),一邊自慰而達高潮。 近來還有特定族群的人(男女皆有)喜歡看異性穿(包)鞋不穿襪的腳,認為這樣相當性感。自己也喜愛這樣穿然而感到舒適與興奮者亦不在少數。然而,對於穿涼鞋或是拖鞋等鞋類則沒有這樣強烈的感覺。

戀足者的身分多以知識型專業人士多於基層勞動普羅大眾。此外,軍人、工程師等社交圈封閉的身分也會好發。探究其原因,可能是用腦的人對性慾想像力較多元所致,或者因為正當管道難以取得性慾需求,而選擇把性認同轉移至足部。目前所能作之紓解方法除了心理諮商外,利用其他喜好轉移注意力,甚至直接輔導其參與兩性交往,皆有助於舒緩對足部的偏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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戀足者的初發時期多在童年進入青春期開始,對足部會有性興奮之反應;在進入青春期後,幾乎終其一生都會存在。如果在青壯年時期能擁有固定性伴侶,則戀足的喜好或會逐漸減退。

反之,戀足者會開始進入實戰期,即搜索與腳有關的照片、影片、雜誌、剪報甚至足印,(借故)偷嗅、偷窺、偷吻或偷摸別人的赤腳以進行手淫。 通常這情況會一直維持下去,除非戀足者自願接受「心理治療」,但大多數戀足者不會自願接受「治療」。 如前所述,實際上越來越多心理學者認為非侵犯性的戀足傾向並不需要「治療」。

對足部有偏愛者(多為男性),足部的親密接觸在其交往過程中必不可少。在普通的狀態下,只有相對少數的對象願意讓人接近及觸碰自己的雙腳;但一般而言,若戀足者交往的對象願意信任這是出於戀愛的表示,交往關係會穩定進行,分手的發生機率也較一般情侶低。但現實的環境中,以足部的親密互動建立關係並不被社會主流觀念所認同,因此多數戀足者仍然只能在非常態的管道抒發對足部的偏好。

 

戀褲襪或戀絲襪,是一種對女性褲(絲)襪有迷戀的行為,廣義上戀足包含戀褲(絲)襪

迷戀者可以藉由穿著褲襪的性伴侶,在穿上或脫下褲襪的過程,獲得自己心理上的滿足,比如:感官刺激、性興奮,但心理上不一定是純為性的需求。另外,迷戀者在穿著褲襪的時候,也能獲得滿足,這行為可能與變裝行為有關。


迷戀者大致歸類成三類:

  1. 收藏全新、未穿著的褲襪。
  2. 選定類型的對象,找尋這位對象穿著的褲襪,透過任何方法獲得,比如:垃圾桶撿起、從衣櫃竊取。
  3. 喜歡看著腿很漂亮的女生穿著褲襪,以視覺來滿足自己內心的渴望。
  4. 上述三類皆有的迷戀者。

   

迷戀褲襪依愛好不同,可從愛好的類型中再細分為子類型,每種子類型又可加以細分,與其它愛好的類型混合,形成每位迷戀者獨有的癖好,因使下列為迷戀者的特徵:

  • 對於穿著褲襪軀體的某些特定區域(如腳,性器官,臀部等)的集中注意。
  • 穿褲襪者的某些特定動作(不一定與性有關)。
  • 特定年齡/種族/性別的穿褲襪者,與褲襪的其它著裝組合(特定的鞋、制服、襪等物品)。
  • 特定風格的褲襪(不透明褲襪或緊身褲,特定顏色或材料等等)。
  • 在身處公開場合的女性不知情時觀察她的褲襪(一種偷窺癖的基本形式)。
  • 「絲襪包覆」——偏好者同時把褲襪穿在腿上和上身軀幹(宛如上衣),除頭部以外均為絲襪包裹。這與全包緊身衣(Zentai)非常相似,但一般穿著者通常只傾向於其中一種。

   

迷戀者的性別大多為男性,通常是異性戀的男性。從穿自母親或姐妹處竊得的褲(絲)襪開始,或在青春期開始,對褲襪有關衣物產生強烈的情感,有的迷戀者會感覺出性慾。之後,迷戀者常被穿著褲(絲)襪的女性所吸引,比如:兩腿的褲(絲)襪因摩擦發出的聲音、觸摸的絲般感覺和穿著過的絲襪氣息,由此產生思維定式,造成迷戀者往後在看到穿褲襪的女性,就會產生出興奮,同時對此情景的有著回憶或幻想,這些興奮、幻想卻不一定與性有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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迷戀者會恐懼自己被社會視作同性戀、雙性戀或變態,因此迷戀者極少在公開場合穿著褲襪,會改選穿著長褲來遮掩褲襪或社會認可的男士緊身衣物,比如:體育或舞蹈用的氨綸和其它的可延展面料的服裝。

迷戀者除了對褲(絲)襪迷戀,也會在社會認可的嗜好,與正常人相同的表現,比如:集郵、養魚或摩托車俱樂部的會員,透過嗜好的收集,同時進行著與褲襪有關的情報採集,比如:照片、雜誌或電影,有的迷戀者連廣告裡有出現褲襪也收集,利用這些方式來尋找對褲襪有相同喜好的人(即同好),利於彼此間可交換情報、討論以及活動訊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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